凡是进行文物**的,都需要办理文物**许可证。那么文物**许可证申请条件都有哪些呢? 需要提交的材料目录: 1、申请报告; 2、《文物**许可证申请表》; 3、《文物**专业人员资格申报表》(其中省级文物行政部门意见须由专业人员所在地文物部门出具); 4、工商部门核发的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》及副本复印件; 5、商务部门核发的《**经营批准证书》复印件; 6、100万元人民币以上注册资金的验资报告复印件; 7、法定代表人及股东自然人的身份证复印件,股东公司的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》复印件; 8、五名以上取得高级文物博物专业技术职务的文物**专业人员职称证复印件(须加盖原单位人事部门公章)、退休证复印件、聘用合同复印件、专业人员所在地省级文物行政部门出具的该文物**专业人员非国家、省、市级文物鉴定会(组、站)委员及非参与文物商店销售、文物**标的审核、文物出入境审核人员的证明; 9、以上材料未注明复印件的均为原件,需一式三份整理成册。 ( 如有其他疑问都可以咨询中润万业咨询有限公司) 咨询不收费! 欢迎来电咨询! 地址:北京市朝阳区建外SOHO西区14号楼260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