人员:工作人员至少有1名取得口腔类别执业医师资格,经注册后在医疗、保健机构中从事口腔诊疗工作满5年,身体健康的执业医师 (每增设2台口腔**台,至少增加1名口腔医师) (设4台以上口腔**台的,至少有1名具有口腔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) 房屋:设1台口腔**台的,建筑面积不少于30㎡,设2台以上口 腔**台的,每台建筑面积不少于35㎡; 2,诊室中每口腔**台净使用面积不少于9㎡; 3,房屋设置要遵守卫生学布局及流程 选址依据:1.与所在地区的环境和公用设施情况 2.与周围托幼机构、中小学校、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布局的 关系。 3.建筑面积和使用面积 4.1,至少设口腔**台1台; 2,基本设备:光固化灯、超声洁治器、空气净化设备、灭菌设备; 3,急救设备:氧气瓶(袋)、开口器、牙垫、口腔通气道、人工呼吸器; 设备: 每口腔**台单元设备:牙科**椅(附手术灯1个、痰盂1个、器械盘1个)1台,高速和低速牙科切割装置1套,吸唾装置1套,三用喷1支,医师座椅1张,病历书写桌1张,口腔检查器械1套,诊疗器械一人一用一消毒配置。 (如有疑问可以咨询中润万业咨询有限公司) 免费咨询,欢迎来电! 地址:北京朝阳区建外SOHO西区14号楼2606